地方四等、普考(財稅行政)套書(贈題庫網帳號、雲端課程),地方特考,本套共計8冊



地方四等、普考(財稅行政)套書(贈題庫網帳號、雲端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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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四等、普考(財稅行政)套書(贈題庫網帳號、雲端課程)

●考試資訊:
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地方政府特考及初等考試我國文官體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任用考試,為國家遴選優秀人才,且考試設有眾多類科(一般行政、人事行政等),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更滿足了國家適才唯用、多元化的用人需求,只要具備了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即可報考高等考試;具備了高中職以上的學歷,即可報考普考;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初等考試。考生可依所學的背景及興趣來選擇自己喜愛的公職類科,如:財金、財稅、國貿等商科學子,可以報考財稅行政類科,一來所考的考試科目幾乎是學校的必學科目,二來工作上的專業更容易駕輕就熟,等於未報考就已享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高普考為眾所矚目的國家考試,更是國家孕育英才的重要管道,近年來配合六都升格帶動公務機關用人需求,繼102 年錄取人數突破6,000 人之後,104 年再創新高,達6,400人,同時創下20 年來最高錄取率(8.46%) 紀錄!吸引超過十萬人次考生報考,目前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為119 類科,普通考試為78 類科。高考需獨立學院以上才能報考,普考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行政類不限科系皆可,但技術類需相關科系,才可報考。

高普考試通常在4月份報名,7月份考試,而且依照現行的考試制度,由普通考試先打頭陣,為期兩天,緊接著再由高考進行三天的測驗,均分別於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十二考區舉行,應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考取後全國統一分發至中央機關。

普通考試總共考六科,其中包含共同科目的國文和法學知識與英文,另外四科則是各類別的專業科目,而高等考試總共考八科,二科共同科目,六科專業科目,高普考試除了法學知識與英文之外,多採申論與測驗的混合題型或申論題型。而考生報考條件,以行政類別來說(例如一般行政),皆不限制相關科系,但如果要報考技術類科(例如電子工程),則需要相關科系才可以投考。

●報考資格:
1.高考三等、地方三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技術類別需要相關科系畢業)
2.普考四等、地方四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技術類別需要相關科系畢業)

●考試資訊:
105年地方特考報名日期:105年09月13日至09月22日
105年地方特考考試日期:105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105年地方特考暫定需用名額1,650人,其中
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4類科,暫定需用名額897人;
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43類科,暫定需用名額556人;
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3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97人。

106年高普考報名日期:106/3/10~3/20
106年高普考考試日期:106/6/17~6/19

●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為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其他專業科目的部分,高考專業科目大多為六科,多採測驗與申論混合題型和申論題;普考的部分專業科目大多為四科,有測驗與申論混合題型、全測驗題型和申論題型三種。

●工作內容:
1. 一般行政: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2. 一般民政:凡與民眾有關之業務皆為辦理範圍,例如:救災、造冊、發放補助款、公文往返、協助村里長。
3.社會行政: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各合作社人員講習、宣導合作教育、社區發展的推行與執行工作、兒童、少年、婦女、老人等福利業務。
4.人事行政:辦理考選行政、人事行政、人事管理等相關業務。
5.客家事務行政:客家文化藝術活動推廣業務、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廣規劃執行、辦理視覺及表演藝術活動策劃執行、推廣客家語言、教育文化、民族禮儀等業務。
6. 地政:辦理地政、土地徵收地價、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7.資訊處理:辦理資訊處理業務、資訊系統維護、維修、架設、網管等相關事項。
8.電力工程:辦理電業法、相關子法及促進用電安全方案、機電工程規劃設計、AM、FM發射系統、機電工程設備保養辦理電力工程、電纜電路公共工程相關業務。
9.機械工程:裝備維修支援、系統測試評估、機械工程相關業務、衛生下水道機械工程之施工管理、城市舞台之舞台、燈光、音響各項專業設備操作維護管理。
*僅列示部份類科供參考,其他請參照簡章公告

●工作分發:
1.地方特考主要是為充實地方政府基層人力而舉辦,採用分區報名、分區考試、分區錄取、分區分發,考試及格的人員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以符應地方機關人事的安定性。
2.公務人員高普初考之用人機關涵蓋全國中央單位暨地方機關,及格人員於服務一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薪資待遇:
1.高考三級: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者,俸額24,440 元,專業加給18,910 元,共計43,350 元;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者,俸額25,435 元,專業加給20,790 元,共計46,225 元。
2.普通考試: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者俸額18,445 元,專業加給17,830 元,共計36,275 元。
3.地方三等考試:敘薦任第6職等,本俸1級薪俸約46,225元。
4.地方四等考試:敘委任第3職等,本俸1級薪俸約36,275元。
※上述為訓練期滿及格試算薪資,如對任用或薪資有任何疑義者,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查詢。

●書籍特色:
1.本套書由鼎文公職名師群精心編著,依學生實際需求進行編著,學習更加有效率!
2.各書皆附有最新歷屆試題及模擬試題,協助您鍛鍊答題技巧與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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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章節結構完整詳實,囊括命題重點,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5.每單元穿插相關歷屆考題或模擬試題,協助評量吸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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